責任才是負擔
“保護好自己就是保護別人”這句話看上去有點自私,歸根結底就是自愛。愛好自己,才能愛別人,愛這個殘破不堪的人世,愛這個身處的時代——並非有什麼等着你必須去愛,而是當你充滿愛並懂得如何愛,你的人生會因溫馨、浪漫、滿足而過得柔潤些。
若你保護好自己的東西不被偷竊,小偷便沒有機會盜竊入獄;若你嚴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悲劇發生的可能性就極低;若你做好安全措施,便擁有性福而不是陷入是否要墮胎的愁苦中……
筆者當然知道不是你建立保護意識並付諸行動,就會將一切厄運擋在命運之外,別人的意識與行為我們無法干預,但我們盡力做好自己,其餘的交給上帝(或是交給命運),至少你沒有悔恨和抱怨。
這個世界的不公平,不僅在於擁有物質的起點與多寡的差別,就生育能力這件事也天差地別,有些人特別容易受孕卻不想要,有些人求神拜佛也後繼無人——但凡條件允許,繁衍生命是每個人都會要的選擇。
不允許的條件是什麼?無非是缺乏物質條件、撫養環境缺失、個人成長不足以為人父母……還有人純粹只想享受魚水之樂,不想承擔責任。
看看反抗墮胎法的女性,有多少是不懂保護自己的稚齡少女?而提出異議的範例,關於強暴受孕和病弱胎在抗議人群裡,又能佔幾成的發生比例呢?
你可以決定一顆痣要不要留下來,要不要盲腸,要不要剪頭髮,你的自主權不影響你的健康和旁人的生命,但胎兒不是身上的一顆腫瘤、一顆痣、一個變異的衍生物,那是有意識的生命。當你決定要享受成年人的歡樂而不想承擔責任時,就應該先做好一切安全措施,不懂就去學,沒有人需要為你的懵懂無知悔恨愧疚。
也許是信仰的原因,法律想保護每個生命的主權,但同時應加強追究及完善男子對孕育女性的責任。
古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