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更新並配合特區政法架構體系
回歸前兩時段法律整合獲通過
【本報消息】《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以及《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法案昨獲立法會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兩部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全面檢視整體法律
政府分兩個階段提交法案,第一階段處理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期間頒佈的法規,第二階段處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期間頒佈的法規。負責審議上述兩法案的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昨日下午在立法會大會引介表示,兩部法案目的對有關年份公佈的若干法律法令作法律適應化及整合。
對因回歸而有必要修改的法律術語作詞句替換、整理經適應化的規定及剔除已不生效的規定,並修正倘有的中葡文不準確之處。並致力透過是次立法讓該期間公佈的相關法規得以更新和現代化,以配合特區的政治架構及法律體系,及更加符合社會民生狀況。
立法議員林宇滔在表決聲明表示,雖對兩法案投下贊成票,但認為是次兩部法律僅是法律技術上調整,更重要的是希望下屆政府全面檢視澳門整體的法律,了解社會發展需要,與時俱進,聽取民意,去除陳規陋習,破舊立新,適時更新一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讓澳門的法律做到真正現代化及符合社會發展所需。
立法議員邱庭彪在表決聲明指出,在政府及立法會共同努力下,短時間內將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九年的法律法令作出適應化及整合,工作並不簡單,感謝法務局同事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