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電單車
年紀大,反應慢,最近便決定將那部跟隨我已七年的電單車賣掉,駕着它到舊車收購店,這是最後一次了。談好價錢,在售賣書上簽名便完成交易了。轉身走出店舖,經過它身邊時,情不自禁地伸手再摸一摸油門把手,往日騎上這隻體型中等的“綿羊”,只要輕輕扭動把手,一聲輕吼,它便載我到目的地了。無論是上班或者到松山、西灣等地運動,可以說瞬間便到。多年來主僕相處融洽,而且從來沒有鬧過彆扭,現在我與它便緣盡於此了。據說李世民愛將秦瓊落泊時要把他那匹黃驃馬賣掉,那匹馬是有靈性的,可能感應到主人的意圖,所以被牽出門的時候,牠便用前腿死撐着門檻不肯走。可惜我那隻“綿羊”卻是人造機器,肯定沒有一點靈性,我的感觸只是自作多情而已。而且今日之後便“恩斷義絕”,因為當它找到了新主人,路上相遇,我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如果手多多再觸摸它,隨時會被人誤認為是偷車賊。
使我唏噓的還有一個原因,我買第一部電單車是一九七四年,那時候還十分年輕,當從舊物店裡買回一部二手川崎電單車時,真的有點欣喜若狂。當時我還未考到電單車駕照,只持有學車紙,不過,那時候學車紙是可以在本澳大部分地區學習駕駛的,而且可以不停地續期,直到你考取駕照為止。所以,這跟持有正式駕照分別不大。不過,也是這一年我考取了電單車駕駛執照。
有了電單車,從此便告別了以單車代步的年代,想不到轉眼間便過了五十年,許多同輩朋友早已安步當車了,未來出行相信主要是靠公共汽車。況且本地長者在澳門乘坐公共汽車、輕軌是免費的,有了這些優惠,何必以老邁之軀再去冒險呢!
公 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