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不白
從小,中文老師就對我們說,口頭上說的叫做“口語”,書寫時必須使用規範文字,那叫“語體文”(又叫書面語),說這些規範的語體文都來自中文書籍,多看看這些書籍,就能寫出好的語體文來。於是,多年來的學習,使我們養成了“說一套,寫一套”的習慣。
上中學時,中文老師告訴我們,書寫的應該叫做“白話文”,因為馬上要教有名的“白話文運動”,又說要不是出現白話文運動,我們今天還在使用“文言文”。我當時就有點懵了,“語體文”是“白話文”?
之後,又有北方人跟我說,粵語叫作“白話”,我更愣住了。不是因為有了白話文運動,白話才被提升到規範語言的地位嗎?怎麼粵語又叫作“白話”了?究竟白話是指甚麼?
後來我才知道,那時所謂的白話,不過是北方人的口語,倡導白話文運動的大師胡適,曾引用清代詩人黃遵憲所提出的詩歌創作理論:“用通俗語言進行寫作。”也就是“我手寫我口”,但黃遵憲是廣東人,他的“我手寫我口”說的應該是粵語,怎麼到了胡適那邊,就變了北方語言呢?於是我的腦海又出現兩個概念,會不會白話文是專指北方語言,而白話則是指粵語呢?胡適的白話文運動說的不就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嗎?那時的國語就是北方語言。至於白話,就是指粵語吧。
最近看到一則“遛狗區之使用規則”告示。遛狗,我們廣東人叫“放狗”,就是讓狗舒展筋骨,解決大小二便。“遛狗”又有寫作“蹓狗”,算是標準的語體文,要是用北方語言的發音來唸,完全沒有問題,但這個遛/蹓,粵語讀作“溜”/“漏”,跟本地人溝通偏要說個北方語言的書面語,恐怕別人首先一愣,才能悟到你在說甚麼。這種用粵語說書面語的行為,統稱“講lǎo話”,白話不白,其此之謂乎!
王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