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婚訂盟紙作證
是日甘句: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
近來內地報紙重興刊登結婚啓事上了熱搜,一些年輕人喜事所花有限,但可以永記愛情。電子媒介流行的當下,紙質浪漫“翻生”,若大行其道,可會再成紙媒生財之道?以紙為媒、以紙記情,有古早之味。
甘句據說是民國結婚證的證詞之一,寫盡美好,比起如今的結婚證更有內涵、更有文化。在報紙上徵婚和發出結婚啓事曾經流行,不乏佳話。
據說第一份報紙徵婚廣告是:南清志士某君北來遊學,此君尚未娶婦,意欲訪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為室,其主義如下:一是天足;二是通曉中西門徑;三是聘娶儀節悉照文明通例,盡除中國舊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諸格及自願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權者,毋論滿漢新舊貧富貴賤長幼妍媸均可。
名士章太炎的報紙徵婚廣告是:一須文理通順,能作短篇;二須大家閨秀;三須有服從性質,不染習氣。北大校長蔡元培的徵婚啓事雖未見報,也是貼在書房牆壁的紙質啓事:(一)女子須不纏足者;(二)須識字者;(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後,女可再嫁;(五)夫婦不相合,可離婚。
瞿秋白與學生楊之華相戀,當時楊有夫沈劍龍,經判達成共識並連登三天報紙廣告:首天楊沈啓事正式脫離戀愛關係。次日瞿楊啓事正式結合戀愛關係。第三天沈劍龍瞿秋白啓事正式結合朋友關係。
香港的報紙也有另類徵婚啓事:“妓女黃雪花,二十一歲,籍隸瓊州,雪膚花貌,頗通詞翰,亦其中之翹楚也。途以情厭煙花,蓄願從良……雅不欲託報章而擇配,登告白以求凰……惜玉憐香,花叢稀見。嘆年華之逝水,付風恨以何如。若蒙君子如司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棄花叢賤質,請速惠臨。”
徵婚訂盟,皆有紙為證。
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