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作家的志願
我總覺得現在人人都可以自稱作家。想要看起來資質齊全,無非就是出過書,在甚麼報刊發過作品,哪怕只是一次就夠。再加分,可能就是有個誰幫自己寫過三兩百字評論,然後搞過甚麼講座或新作分享會,最好也拿過甚麼文學比賽的獎項吧,有了這些行頭裝點門面,說自己是作家也就差不多了。總會有人覺得你不是作家、不是詩人,就像這個世界總有人不喜歡你、總有人不認識你,要不要自稱作家,完全是個人喜好,悉隨尊便,人家怎樣看你,根本不重要,而有個成為作家的志願總是好,沒有甚麼壞處。
為什麼這樣說?為了當作家,照理應認真讀書學習名家手筆,練習打字造句、行文佈局。人人都有作家夢,社會整體文字水平就一定會往好的方向發展。看書寫作的人多,也會直接促進刊物和書籍出版市場。像我以前買雜誌、看報紙文學副刊,無非就是看自己有沒有作品刊登,看我潛在的競爭對手、我的文友有沒有新作發表,也看看前輩老師們發表的作品,看看自己和他們之間的差距。
我們那年代是這樣,現在是沒有大台的自媒體世代,有甚麼想發表,用自己的社交帳號就行,作家(Writer)的平台根本不再局限於報刊雜誌,也不局限於平面,出書自然也不再是甚麼標準配置。到底是比較喜歡寫,還是比較喜歡有人看,這倒是要先有個比較篤定的想法。
大部分創作都不賺錢、大部分創作人終其一生都名不經傳。有些“作家”的身份,有時更像是死後給追封的諡號一樣。寫作純粹因為想寫,覺得寫作是一件很有滿足感的事,把創作當成精神世界的“健身房”,以這個態度視作家為志願,我覺得目標正確。舞文弄墨,從來都是陶冶性情好活動。能不能成為職業、能不能爆紅,命運自有安排。
陸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