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糖與砒霜
Mennella也說:“遺傳不是不重要,但當你是雜食動物,並對這些食物持開放態度,就能學會愛你所吃的。”她又指有研究表明,孩子吃上八至十口同一種食物,就會較易接受。美食作家 Eric Ginsburg 更自言,隨着時間過去,和多接觸芫荽,就變得能夠忍受。“它仍然叫我倒胃口,但沒以往那樣極度困擾。”
Bartoshuk 重申,口味各異實屬正常,因為“有些是生物學使然,有些是後天習得”。食物相關的心理陰影就往往揮之不去。“你對食物的喜惡,多數建基於身體和進食後發生甚麼,但聯想也可有此作用。”各種文化也會影響人的飲食偏好,像希臘人愛吃橄欖、荷蘭人無“芝”不歡。“當你綜合看當中所有的差異,又怎會沒有愛者極愛、恨者極恨的事物?”
【摘自:〈你的臭味,我的滋味:何以某些食物極具爭議?〉,ANN WONG,CUP MEDIA,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人對於食物的喜惡,已不單單是“美味”與“健康”這兩個指標能捕捉——君不見好些被標籤為“垃圾食物”的東西卻不乏捧場客,但一些富含營養而且美味的食材,又不見得人人喜愛。箇中原因,在於口味這事從來都沒有一個劃一的標準。
所謂口味,大概就是味覺、情感、回憶與文化等多重元素碰撞後所得出的結果,所以,同一碟菜餚放在不同人面前,品嘗者自身的文化背景和成長經歷都會為這菜式配上不一樣的“調味料”。這一種看不見的“調味料”,正好提醒着我們:不應對別人的口味妄下評論,更不可隨便以一個“怪”字來總結那些自己未懂欣賞的食物。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關鍵是在下判斷前,眼中不能只看到自己,明乎此,才會理解美味並沒有絕對,學會尊重和謙遜,才是最重要的事。
穆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