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甜點
就像揚州沒有揚州炒飯,法蘭西多士也是某程度的託名附會,據稱早在公元四世紀羅馬帝國時期的烹飪書上,已有類似的食物記載,在歐洲各地廣為流傳、嬗變,最後以Fretoast (French Toast)一詞最為普及。
各國的法式做法變化多端,諸如在法國受訓的英國專業主廚羅勃特 · 梅 (Robert May),在一六六○年所出版的《成就廚師》 (The Accomplisht Cook)提及的法式土司食譜,關鍵在於酒——“切法式長條麵包。放在乾淨的烤架上烘烤非常厚的麵包,再將它們浸泡在紅葡萄酒、薩克葡萄酒或任何酒當中,搭配上糖和柳橙汁食用。”好不好吃不曉得,但早餐佐葡萄酒,聽起來就相當法式。
港譯“法蘭西多士”,讓人想起嗜吃甜品的法國末代皇后瑪麗 · 安東尼 (Marie Antoinette),若然名為“美國多士”,大家可能只會想到高卡路里、膽固醇和肥胖症吧。法蘭西多士對我而言,不只是好吃和充滿想像力的象徵,它必須用刀叉進食的特點,讓我在一眾徒手撕咬着豬扒包的街坊面前自覺高人一等。活在貧窮時代的人,是難以耐下心來欣賞庶民生活的,偶爾需要魔法加持華麗變身——灰姑娘有南瓜車,我有我的法蘭西多士。
小時候一直以為西多是貴族玩意,聽說西方人愛用它做早餐,也喜歡在蛋汁中加入橙汁、肉桂,沾醬還用上巧克力醬或果醬。老外的命真好,清晨起來吃如此重口味的大補之物,腦子應該膩得轉不動吧?港澳人大多把西多當作下午茶,它的重甜是劇烈體力、腦力損耗的補充劑。後來我才搞懂,西多壓根兒並非貴族甜點,一切的甜膩只是為了要掩蓋過期麵包的不新鮮。縱然是美麗的誤會,西多糊里糊塗地成了我鑽研西式餐桌禮儀的啟蒙。
(貴族夢與法蘭西多士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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