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限意識
曾幾何時,河南許昌的胖東來,以“黑馬”姿態崛起於神州企業界,雖然該企業規模並非特別宏大,資產亦非特別雄厚,可是,卻以關懷員工、管理人性化的企業文化馳譽業界,被稱為“最人性化企業”及“河南人的驕傲”。其老闆于東來為人親和,崇尚快樂,致力於將胖東來辦成“快樂大家庭”。不但將企業優質資產分配給員工,使員工成為持股者參與管理,而且視員工為親人,胖東來員工薪酬高、福利好,可謂內地超市業最幸福的員工。胖東來以其獨特的企業文化和超值的服務,累積了大量粉絲。
然而,近日被稱為中國“最好老闆”的胖東來創始人于東來在網上的一則推文卻惹起極大爭議。其推文稱,胖東來人結婚不允許要彩禮或付彩禮,酒席不能超過五桌。如果做不到,公司將從制度建設上取消一切福利,未來的胖東來人是不允許靠父母買房買車。
顯然,于東來是以胖東來“快樂大家庭”的大家長口吻發文的,或許是出於倡導文明新風尚的本意,可是,作為企業管理者,于東來應該有企業管理的界限意識。
員工作為社會個體,處理私生活的權力是受法律保護的,不受其他社會主體的干涉。員工與企業構成的是聘用關係,企業對員工行使的管理權僅限於調節勞動關係,除此之外,並無其他權力,尤其是不能以削減福利等手段威脅或干涉員工處理私生活的權利。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企業在制訂管理員工規章時自設處罰權(如罰款),同樣是不適當的。因為罰款權涉及人權,應由具公權力機構行使或授權行使。同樣,社會道德關係不能由企業規範。婚姻中的彩禮與酒席行為屬於社會道德風尚,理應由當事人自主,作為企業,至多倡導,而非規範。即使是家族式企業,猶然!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