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路上
相同的一段路,我自己走大概能在十五分鐘內到達,而跟在父母身旁,最後則走了將近半個小時。慢慢,在與父母談論到日常起居時,於時間上的估量也開始出現了偏差,不可能是路變長了,那就只能是父母他們的腳步慢了。
母親總是以慵懶形容我的步姿,輕輕鬆鬆向前邁步,看似毫不在意,卻又不怎麼落後於人。沒有刻意去追趕甚麼,小時候出門總跟在家人後頭,努力不讓自己走丟,但那時候他們的腳步都快,一不小心就會把我落在遠處,可他們一定會等,等我一步接一步地追上去。
走在女孩身旁時,偶爾也會自覺調整步速。那天跟她去參加石頭公社的《Todos Fest! 共融藝術節》時也一樣,留意到她在加快腳步時,我在放緩,兩個人要同行在路上,總要為對方設想。正如紀錄片《同行路上》所提及的,大家能夠完成的事情其實都一樣,只是所需的時間不同。
在制度之下,要是能給予每人足夠的時間,或許就不再存在甚麼能力上的差異。同樣的一段路,為何在十五分鐘之內走完便是標準,而實實在在走了三十分鐘的就是超時?我們總在獎勵那些步伐最快的人,以為那就代表了優秀,但日常生活不是競技比賽,不應該有這麼多的優劣之分。
紀錄片裡,受訪者阿來的母親,提及初次收到兒子演出費時的喜悅,或許跟其他父母的時間點不同,但那份喜悅都是一樣的。你願意付出時間去等,就會等到,大家願意付出時間去等,他們便會等到。
每個父母,或許都在等待着孩子們追過自己。那些走在身前的人,步伐也會逐漸變慢,他們創造了世界,而我們不該讓他們被世界拋在了後頭。最初,是誰牽着你的手向前走;往後,在同行路上,也好該知道是誰的手不能鬆開。
林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