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與不死藥
近日認識了一些相對性的詞語,如陰對陽,正對負。尤其是生對死。這說明物性的兩極,不是陰便是陽,不是正必然是負。就以人而論,不是生便是死。或曰整天臥病的人是否半生半死,或不生不死?可以這樣去形容,但實際上仍然是生的。
古代的帝王賜給某些功臣愛將一個“免死金牌”,所謂“免死”,一種稱謂而已,就是那個賜人“免死”的帝王自己也不能免自己死,除非真是有個可以掌握生死大權的閻王。易言之,這是廢話。
《戰國策 · 楚策四》之〈有獻不死之藥於荊王者章〉,謂有人向楚王進獻長生不死之藥。接待官員拿着藥進王宮。有一個中射士問:“這東西可以吃的嗎?”回答說:“當然可以。”於是那個中射士一把搶過來吞進肚中。楚王大發雷霆,派人去殺那個中射士。中射士向楚王解釋:“臣曾問過接待員,他說是可以吃的,正因如此臣才吃,因此臣無罪,而罪在接待員。再說,客人向大王進獻不死之藥,如今臣把它吞了,要是藥果真有效,則縱使王上殺臣,臣也不死。如果死了,便是這藥無效,是騙人的。確實長生不死之藥,那獻藥者早就自己先吃了。如今大王要殺臣,臣死。那就不是‘不死藥’,應該改一改曰‘喪命藥’了。大王要誅殺無罪之臣,說明了有人欺騙大王。”
結果楚王不再追究這事。
〈楚策四〉這段“故事”,相信並非“故事”,應是真事。因為當時的楚王是相信有“不死藥”的,正如秦始皇一樣,要用九牛二虎之力,千方百計搜尋“不死藥”,結果得到的是“喪命藥”。
“薑不磨不辣,相不睇不發。”這是江湖術士的招徠語。他給很多人算過命,指點“迷津”。被指點過的人可能有人“發”過,這是偶然的事。設想,那相士既能給人們指點“迷津”,為何只為他人作嫁衣裳,而自己不衝出“迷津”?他對人的“指點”是否靈驗,可謂“雞吃放光蟲——心知肚明”。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