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不抵債 中植申請破產清算
【香港中通社五日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五日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當日通報,債務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該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破產原因。
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建於一九九五年,原本是中國領先的大型資產管理公司,總部位於北京。
去年十一月廿二日,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小程序向投資者發出一封《致歉信》。信中表示,該集團債務規模巨大,剔除保證金後,相關負債本息規模約為四千二百億至四千六百億元。初步盡調顯示,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短期內可用於兌付債務的資源遠低於整體債務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