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小事
在橫琴口岸外等車,正好站在一個崗亭旁。保安中途離開,把門關上。稍後一男子步至,手執一根煙左顧右盼。找不到人借火,朝崗亭玻璃往內看,喜見桌上放着一包煙跟火機。沒有半秒思考,那麼的理所當然,自行打開門拿火機點煙。把門帶上後拼命似地抽了一口煙,然後往女伴使了個眼色,彷彿在說:“我聰明吧!”
台灣一對年輕父母帶着四歲兒子到停車場取車,小孩看到一輛電單車上掛着一個可愛娃娃,死拉活拽不肯走。糾纏將近十分鐘,沒見車主回來。父母自以為有禮貌地留下字條及五百元台幣,表示因為趕時間,只好留下錢給車主,就當作買走他的娃娃。車主怒不可遏,認為這是父母最壞的身教,十分鐘算根蔥,而且不問自取是為賊也,應該報警處理。事件終以一個較為溫和的方式落幕,雙方聯絡上,父母真誠道歉,車主把娃娃送給孩子,分毫不收。
澳門寸金尺土,想要一個晾曬衣物的露台已成奢求,因此大部分大廈或多或少都有僭建花籠。鄰里間互相理解,不能用水沖洗花籠,否則髒水會一直往下流,先不談往外傾倒污水屬違法行為,光是想想樓下各層住戶的衣物都會遭殃,就應該克制。儘管如此,卻總有人以為偶一為之不容易被發現,東窗事發就諸多理由:“不就洗個露台嗎?多大的事似的!”
都市人好像總是焦急躁動,急得無法忍住不抽煙;急得無法好好說道理,必須立馬滿足孩子的慾望,好趕往下一個目的地;躁動得無法一吋吋地拖洗露台,必須一盆水接一盆水的傾倒沖洗。我們也許不必偉大到為誰犧牲,但至少可以做好分內事,少一點自私。想要貪便宜、圖方便、耍聰明的時候,不妨多站在別人的立場想一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離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