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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修法年底前完成
學者:保“一國兩制”順利實踐
張永春:參考“七標準”制度化
政府:證明煽動意圖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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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6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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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修法年底前完成

本報記者 報道


官員回答發言人士的提問


張永春


高開賢


劉藝良


政府正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


約二百人出席首場諮詢會

    修改兩選舉法首場諮詢昨舉行

    特首選舉修法年底前完成

    政府正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首場諮詢場昨日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面臨新挑戰,必須居安思危,查缺補漏,兩選舉法對相關參選人員的資格審查制度明顯不足,因此有必要完善資格審查機制。政府爭取諮詢後盡快提案,在今年底前完成與立法會審議法案,以配合明年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

    本報記者  報道

    首場諮詢場昨日下午三時在中葡平台綜合體舉行,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葉迅生,政府主要官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澳區委員,以及局級官員及社團代表近二百人出席。諮詢會歷時兩個半小時,共廿一人發言。

    完善資格審查機制

    張永春表示,一二年修改兩部選舉法後的實踐表明,現行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符合澳門實際情況,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政治體制有效運作,有利於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

    近年國際形勢日趨複雜,經檢討《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有必要完善兩選舉法中的資格審查機制,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以維護國家安全。

    特區上次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分別是一八年和一六年,此後舉行一次行政長官選舉及兩次立法會選舉。在選舉過程中,一些程序性問題值得關注,立法會選管會在兩次選舉後提交的總結報告,也就《立法會選舉法》提出一系列修改建議。因此,特區政府認為,在維持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不變的前提下,有必要對《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適當修改。

    經過研究,提出三個修法方向:一是完善資格審查機制,二是加強遏止違規行為,三是優化選舉管理流程。

    立會配合完成立法

    張永春強調,此次修改兩個選舉法的公開諮詢為期四十五天,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居民積極參與、集思廣益,對於諮詢過程中的意見或建議,只要善意提出,特區政府都會認真聽取並深入研究。考慮到明年將會舉行新一任行政長官選舉,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在後年舉行,因此諮詢期結束後,會先公佈有關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諮詢總結報告,並盡快提交法案送立法會審議。

    首位發言的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希望政府在諮詢期間廣納民意,細化修法法案。考慮選舉法的立法程序及明年行政長官選舉,立法會將和政府有效溝通,及時高質量完成有關立法工作,使澳門特區的選舉制度更加完善,也為明年行政長官選舉及之後的立法會選舉,及時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張永春回應時承諾,將在公開諮詢期間廣納民意,有需要完善的方面都會重視。明年為新一屆的行政長官選舉,將會抓緊時間立法,待諮詢期結束後會優先整理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諮詢總結報告,並盡快向立法會提出修改法案,與立法議員保持緊密配合,爭取今年底前通過法案。

    建議法案清晰通俗

    澳區全國大人代表劉藝良建議法案以更清晰和通俗易懂的方式,將資格審查標準法律化、具體化和制度化,避免社會出現不必要誤解。張永春稱,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法案文本條文不多,立法時將盡量把資格審查制度、審查標準等條文寫得清晰易明,令人更易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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