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警惕作用
學校設有功過制度的原因是什麼呢?我認為記過是為了讓同學面對自己的過錯,心生警惕,然後反省改過,因此如果功過可以抵銷,就喪失了原本記過的目的。例如同學欠交功課被記缺點,但因為擔任班級幹部記了優點,功過相抵之後彷彿船過水無痕,同學就容易忘記自己犯下的錯誤,他在過程中也沒有反省自己欠交功課的不當行為,並思考如何改善,如此一來,下次再犯的機率只增不減。
在社會上,如果你傷害了某個人的身體,之後又救了另一個人,這兩件事是不能抵銷的,因為在法律上犯罪就應該接受懲罰。學校既然是小型的社會,是為了讓同學們未來能夠適應社會而存在,那麼就應該讓同學知道犯錯是必須付出代價的,這樣才能夠在平常就約束自己的行為,避免犯下錯誤。
蘇梓恒 中德 小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