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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6版:學生報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
性質相同才可相抵
應設有條件限制
喪失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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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6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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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

    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身心都還沒成熟的學生。而犯錯之後是否能夠改過才是重點,因此我認為功過相抵可以給同學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假如功過不能相抵,同學被記了缺點卻不能抵銷,他可能會想:“既然我的成績表上面已經有了污點,那我之後表現得再好也沒用。”這種心態對於建立良好品德和學習沒有任何幫助,甚至有反效果。

    反過來說,如果可以將功補過,同學就會積極爭取記優點的機會,例如協助班務、參加比賽等等,在這個努力的過程中,同學慢慢建立正向的心態,他可能會在為班級服務的過程中培養責任感,或是在參加比賽的過程中建立自信,這些心態都有助於同學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當同學態度轉變,對自己品德或學習方面的要求也會隨之增加,就有機會改正之前犯下的錯誤或壞習慣。

    謝祖盛  中德  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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