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研究完成前停發興建許可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初步研究結果公佈,工務局表示,涉及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兩側地段,若計劃興建樓宇的地段要做規劃條件圖時,會待此研究確定之後才會參考此研究發出規劃條件圖,且該區日後的詳細規劃亦會參考此方案。
特區政府及顧問公司代表昨日下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及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介紹《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研究內容,會上多名委員關注有關研究何時落實,亦有委員關注是次研究傾向燈塔南至西北面的區域景觀評估,未來是否需要針對北面及西面的區域再作評估。
回應聯合國要求
工務局長黎永亮表示,是次研究和設計主要回應二○二一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四十四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對“澳門歷史城區”的決議要求,須對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街區兩側開展都市設計和保護規劃研究,現時無計劃再做其他研究,若有要求再做。至於何時實施?他表示難以估計時間,多次重申從聯合國教科文提出要求後,當局工作沒有停止,一直有着手推進。
文化局長梁惠敏補充稱,其他角度在緩衝區已做到控制,現時未預見到要再就其他角度及範圍開展類似研究。本澳會透過國家文物局把有關研究和規劃結果交予聯合國教科文審閱,相信溝通時間不會很長,收到回覆意見後與規劃部門再作溝通。
初步計劃未落實
對於有計劃入則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是否需要按《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的控高要求?黎永亮表示,現時提出的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的城市設計是初步計劃,未最終落實。倘未來落實後,亦會在規劃中落實,則新建的樓宇需參考研究提出的(控高)參數。有傳媒問會否擔心地段業權人提出訴訟?黎永亮只稱估計不到。
但他強調,此研究設計未是最終版本,之後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若對方接受方案,當局會參考作規劃;對於已建成的建築物,當重新利用土地時便要按當局新規劃的要求去做。梁惠敏稱,研究仍需要深化調整,成熟後才會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研究完成前,相關地段會暫停發出興建許可。
被問到若聯合國教科文不認同本澳有關研究?梁惠敏稱,由於仍未提交相關研究報告,不知道亦不能估計聯合國的意見,有需要時會作補充說明、調整等。
從景觀角度研究
至於傳媒質疑東望洋周邊區域限高批示與社會發展脫節,為何當局沒有從法制去思考更有效保護燈塔景觀?梁惠敏重申,世遺大會決議內容是針對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建築物的高度,研究團隊對每條馬路、每個建築物高度分析研究,考量更多不是燈塔關係,而是由皇朝公園中軸線望向城市景觀角度出發去降低高度,如檢察院東側建築物作出建議,是回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決議內容的要求。至於批示是否需要修改,黎永亮稱,需要諮詢法律意見,是否需要和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