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戶外教育 讓學生更能真實學習
戶外教育在學校之價值
在戶外環境中進行教學是人類遠古之來最為有效及自然的教學形式之一。因歷史時代演變,戶外教育的形式也在不斷更新改變。戶外教育之起源最早追溯至十八世紀,裴斯塔洛齊與盧梭代表着戶外教育發展歷程的起跑點。
盧梭建議使用蘇格拉底式的對話歷程 (socratic process) 和發現教學法 (discovery approach),讓學習者從觀察自然現象,並透過分析、綜合與邏輯推理之後,再嘗試回答問題。盧梭自然教育的理念認為,早期的教育者並沒有認真考慮學習者的學習需求,教育者或成年人總是依循自己的想法對學習者進行教育,因此,盧梭提倡戶外自然教育就是要引導學習者從經驗中掌握自然生存的能力。而裴斯塔洛齊則強調接觸大自然的直接經驗比演講式的教學,更能讓學習者獲得更多,並提倡戶外教育是一種發現教學法,及後此教學法被教學環境廣泛採用。
戶外教育在學校推動之重要性
學校擔當着全人發展的使命,是國家多元專才培育的核心場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二〇〇〇年的世界教育論壇提出教育為了開拓學習者的智能、潛在優勢與個人特質的啟發,讓學習者有足夠的能力完善自身生活與社會環境。由於目前學校評核標準在於分數,基本在於測試學生的記憶能力,學生十分缺乏在校外體驗自然和積極參與環境科學的機會。雖然學生在課堂上通過教師講座、閱讀、實驗室實驗和互動討論可學到很多科學知識,但仍未能達至比較深入的概念理解。學者James & Williams認為把重視經驗於學習的戶外教育結合環境科學的學習,讓學生從經驗與現實生活應用環境科學的概念是非常有價值的。呼應後現代課程發展之“跨領域”的學習概念,以及學習與認知發展等領域理念,戶外教育提供跨領域學習與領域整合最佳的方式。戶外教育蘊含着能與學校傳統教育相互補足、共同創建更有學習效益之學習體系,從中提供澳門青年在現今社會環境中需要具備的綜合素養。
因此,戶外教育必成為社會及學校幫助青年學習與個人身心成長與發展的教育目標。從文獻及國際資訊顯示,戶外教育在世界各地發展迅速,及成為國家施政列為教育重要方案,並投入豐裕的資源。透過戶外教育豐富青年的學習內涵,建構青年的綜合素養,促進學校在實務上落實推動戶外教育之執行機制。戶外教育之學習效益將在下一篇分享。
(澳門學校實施戶外教育倡議 · 一)
知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