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飾的尾巴
近些年來,關於頌揚曾國藩為人處世的文章觸目可見,起初還是挺佩服的,看得多了,不免疑惑起來。且不論曾國藩是不是完人,也不論其政治是否正確,僅就他那些有代表性的言行而言,給人的感覺已超出了人品的範疇,似乎可以劃歸“官油子”了。就拿下面這件事來說,曾國藩的謙卑忍讓與婁師德的“唾面自乾”有什麼兩樣呢?
武周時期,宰相婁師德之弟授為代州刺史後,來向兄長辭行,婁師德教導他遇事要忍耐。他回答說,有人把口水吐到我臉上,我把它擦掉就是了。婁師德說,這還不行。你自己擦了,有遷怒於人之嫌,你應該笑而受之,等它自己乾。忍讓到這個份上,只能用三個字來形容:賤骨頭。喪失了尊嚴的寬容,還有什麼人格可談,假使這也算人格,只能是被道德綁架了的奴性人格。
曾國藩官升二品後,可乘八人抬的綠呢轎,但他一向低調,仍然乘坐四人抬的藍呢轎。按照規例,藍呢轎若遇上綠呢轎必須讓路,否則,即可視為無禮而受到對方斥責。
有一回,曾國藩乘藍呢轎出門,走到一條窄巷時,迎面來了個綠呢轎,曾國藩就命轎夫靠邊走。即便這樣,綠呢轎仍然不能通過。抬綠呢轎的人見狀就奔了過來,掀起藍呢轎簾,一把揪出曾國藩,不由分說就是兩個耳光。乘綠呢轎的只是個三品,聞聲掀起轎簾察看,見是比他大一級的曾國藩後,嚇得不輕,就趕緊下轎跪拜,一叠聲地賠禮道歉。不料,曾國藩扶起對方說,確實是我的轎子擋了你的路,大人公幹在身,匆忙中不必介意,快快上轎趕路要緊。
曾國藩曾說:“士有三不鬥:勿與君子鬥名,勿與小人鬥利,勿與天地鬥巧。”這話當然不錯,倘若毫無底線,刻意藏鋒,喪失原則,逢場作戲,為圖虛名而謙卑,就不免會露出矯飾的尾巴來。
王兆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