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商號經援兌票月底截
【本報消息】財政局訊:據第三九/二○二一號行政法規《二○二一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第十四條規定,該援助款項的劃線支票最後提款期至本月卅一日。倘劃線支票受益人將劃線支票存入非指定支付款項的公庫銀行 (即大西洋銀行),該支票需要透過票據交換交回所指定之公庫銀行才能作出支付,為此,劃線支票受益人應自行了解各收款銀行有關 “本地他行票交換手續及規定” ,並應預留時間,避免因票據交換需時導致劃線支票不能支付的情況。
倘劃線支票受益人需要補發支票,應盡快前往財政局下列辦公地點:財政局大樓地下稅務諮詢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稅務接待、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稅務接待,辦理補發支票手續,相關申請人(個人、公司或社團代表)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團代表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屬授權情況,代辦人須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經簽名認定的授權書。
如有查詢,可致電稅務查詢熱線:二八三三 · 六八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