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案下月十八日宣判
周焯華:從無犯罪動機
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結案陳詞第三日,昨日下午控辯雙方已完成陳述,合議庭宣佈明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半宣判。首被告周焯華最後在庭上解釋從來沒有犯罪動機,本身合法盈利已很可觀,不會從事不法業務。太陽城並將大部分收入投入社會公益事務,怎可能是黑社會。並為受牽連的員工求情,對他們“萬分抱歉”,令他們陷於痛苦之中,希望法庭開釋,以便早日和家人團聚。
本報記者 報 道
投身公益非黑社會
周焯華表示,對於被控犯罪集團及黑社會罪,感到非常無奈及不解。太陽城成立以來十多年來,在全球多個國家都有貴賓業務,從來沒有接受任何投訴或舉報,亦無人命傷亡、財物損失,“我唔知道點解會變成犯罪集團或者黑社會”。此外,在全球包括中國內地,沒有發生過一宗刑事案件,從沒有進入過中國內地宣傳推廣、招攬賭博,多年來未試過用不法手段在內地進行任何收賬,奉公守法經營貴賓廳。
太陽城成立以來扭轉澳門貴賓廳業務的經營模式,由個人化業務,即俗稱“廳主”,以致改變整個行業生態環境,變得商業化、系統化,更加規模、更加企業化。
過去在澳門創造三千多億元賭收,在十多年來一定是六大博企的最大客戶。控訴書指其利用太陽城中介一人掩飾,從事不法業務,當中未經證實的所謂賭底面歷年收入約二百十五億元,但還未證實是否存在現金流,未計九十多間(食貨)公司攤分利益,沒有可能利用三千多億元的合法“殺數”收入去做掩飾,“我都唔知道(呢個)邏輯係咩嚟”。
唔知三會計助底面
周焯華指出,太陽城貴賓廳不是上市公司,不用做年報,和六大博企每個月月結。每個月的“殺數”分成,由六大博企提供收益,當中九成,已分配去人力資源、成本及佣金,餘下一成是太陽城的當月利潤,在一成當中的九成進行社會公益活動、康樂及文化事務,及以投資人的轉碼佣金獎賞。換言之,每月現金流的九成九“返返去”(支持)整個行業、社會經濟,“如果唔算公營機構,應該都唔會係黑社會啦”。
對於同事,他們無收受一分錢的犯罪收益,“當然唔會有,我冇畀個任何額外報酬佢哋去做非法的事情”。公司宗旨好簡單,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本,以客戶利益視為公司最大的利益,“根本冇犯罪意圖,亦冇犯罪報酬,咁又點會有犯罪動機呢?”。
周焯華稱,在庭審中才知道甚麼是“YTA單”、“營運台”。對太陽城三個會計協助底面公司計算月結、員工薪金,“我都唔知情”。確實有同事幫助一些團或底面公司做電腦系統或出納,但其當時認為是出於幫助朋友。
早日開釋羈押同事
周焯華表示,要向受牽涉的同事,特別是被羈押的同事及其家人,說句“萬分抱歉”,“令到佢哋陷於痛苦之中,包括我唔認識嘅歐宏東、李紹聰(分別是第十三被告、第十八被告,二人都在內地被捕),對唔住,我唔想因為我,因為呢間公司。我做過嘅事到底係好事定係壞事,係同政府同心協力,定係我個人利益,帶咗畀咁多人受到嘅痛苦、羈押、家庭分開……希望法庭可以開釋佢哋,令佢哋早日同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