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案七人被羈押四涉太陽城員工
被吿:“我只是個打工仔!”
太陽城多名員工被捲入犯罪漩渦,被羈押的七人中有四人都是員工,多人辯稱不明白為何會成為被告,並把握最後機會,向法官訴說案件對家人造成的傷害,淚灑法庭。
知危險不當博彩業
緊接在周焯華陳述後的第二被告司徒志豪,一開始已忍不住淚水。他訴說二○一三年從英國回澳到入職太陽城的過程,眼見公司熱心公益贊助和捐款,得到中聯辦表揚、國家頒發優秀服務企業獎,“係咁嘅環境之下我非常之信任呢間公司,我亦都好似其他同事一樣非常之努力去做呢一份工作”。
對於被指參與網投電投犯罪,他指當年太陽城在菲律賓當地經營電投,自己沒有參與,但在和賭牌公司接觸時,親眼見到合同寫明電投合法,亦都得到當地博監允許。二○一九年記者會後,外界對太陽城這部分業務有不合法的質疑,便已多次向上司請辭,最終在二○二○年三月正式辭職,“我只是作為一個打工仔,我同張一平都係收到上司嘅指示去傳達訊息,即係傳話筒咁樣。”他沒有犯罪的意圖,亦絕對不會冒險犯罪,“我讀咗二十幾年書,我點會將我嘅前途,同埋屋企人去冒一個咁大嘅風險。我打份工啫,女兒剛兩歲,佢一年冇接觸過我……”。年邁的雙親有長期病患,現由太太一力照顧,“如果博彩業真係咁危險,我以後都唔從事博彩業”。
冇諗過打工變嫌犯
第三被告張一平也在庭上落淚。對被控的電投網投部分,認為自己充其量只是擔當一個傳遞訊息的角色。已被羈押約一年,心繫六名子女,仍記得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清晨被捕的情形,當時正和兩名女兒睡覺,但司警突然入屋,“我哋三個都好驚,我個女不停喺度喊。我從來冇諗過自己打份工會涉嫌犯罪。我只係一個普通嘅澳門市民,同大眾一樣只係一個普通嘅打工仔,我完全冇犯罪嘅意圖”。
第四被告馬天倫表示,身為太陽城資訊科技部主管,對沒有釐清事件,現在出了事,責無旁貸,會承擔責任。但自己私下並無收受任何人金錢去做不合法的系統。他只是打份工,“公司叫我去邊度做嘢我就去邊度”。現在聽到太太說子女收到其生日卡問起“爸爸幾時返”,便心如刀割。他希望法官能夠輕判,讓他可以用IT知識回饋社會,向父母盡孝,承擔父親的責任。
“賭底面”澳一直有
第五被告張志堅表示,八個多月的獄中生活,和家人、子女分離非常難過,深深感到後悔。但想澄清,“賭底面”在澳門一直存在,“唔係由我發明,我真係有樣學樣”。對於案情指利用高佣金吸引沓碼仔及客人“賭底面”,張志堅稱沓碼仔和客人自己傾好條件,因為沓碼仔不想讓客人知道有佔成,才將部分佔成交給底面公司。賭博地點亦由沓碼仔和客人自己決定。
客人輸錢不還,他作為擔保,要向貴賓廳還債,曾在過年時將妻子的首飾典當替客人還債。他過去以為賭底面主要是沓碼和客人的口頭責任,因而漠視法律,現已在獄中深刻反省,自知有錯,並希望以自身最大的能力去作出賠償。
第六被告周振熙是“訊力科技”負責人,被指負責發送不法短訊。他表示,一直從事正當生意,“之前真係嬲太陽城,我好努力做好自己個盤生意,冇諗過太陽城會搞到咁樣”。除了自己被羈押,亦連累身在內地的同事(第十八被告李紹聰), 而入股張志堅的底面公司是自己當時對法律的無知、膚淺的理解,願意承擔責任,“如果公司有任何法律責任要負,都應該係我,唔應該係我同事”。
市場部無額外利益
第七被告盧石峰擔任太陽城市場部副總裁,指太陽城當年是行業龍頭,很多客人慕名加入公司,而非市場部同事篩選客人加入,市場部同事亦不會因而得到額外利益。
關於司警在其家中搜出的營運教學培訓文件,他指家裡閒置了三年多,一直沒看,“唔知點解會用一份咁嘅文件去推測市場部嘅工作”。他又指一直以為電投合法,以前公司的會議裡面經常提及,當時亦有律師出席。
他在今年四月被捕,此前一直無離開過澳門,“因為我覺得我係市場部做嘅嘢只係做行政工作唔係犯法事”。太太是台灣人,在澳門無朋友家人,沒有工作,現要她獨自照顧年幼兒子和承受壓力,感到很慚愧。希望法官能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