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醉駕撞燈柱逃責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男子涉醉酒駕駛私家車,期間撞毀燈柱及石壆後不顧而去。治安警調查期間,該名男子到警局投案,其承認醉駕,但否認逃避責任。
涉案男子姓李,三十歲,本澳居民,報稱地產中介。警方以涉嫌觸犯“醉駕”、“逃避責任”罪,將之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月廿三日凌晨近二時,治安警接報宋玉生廣場與聖德倫街交界發生一宗涉及私家車撞燈柱的交通意外,警員到場發現路口一支燈柱、交通符號指示牌及石壆損毀,路上留有汽車零件碎片,但現場未有發現涉事車輛。
經向報案者了解,其報稱目睹肇事車輛發生事故後,沒有停車並離開現場。警員事後透過“天眼”,成功在巴黎街的咪錶位發現涉事私家車,但未見駕駛者。事發後一小時(同日凌晨約三時),李某自行到警局投案,經檢測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一點五八克,其承認醉駕,但否認逃避責任,聲稱事發當時汽車轉彎時感到不順,稱不知道撞倒燈柱。案件有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