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門世家放高被質引街影替代法
【本報消息】名門世家項目能夠放高,主任檢察官黎裕豪質疑背後是用了被告李燦烽提出的“街影替代法”。李燦烽否認,指出無信心能夠想出替代法,亦無聽聞該項目不跟街影條例,他不會去質疑同事的計算,反指“咁樣去計法,我哋一年收萬幾份申請”。
越權批示反提求證
黎裕豪指出,工務局同意發出威德利要求群樓地面層至五樓的工程准照,但當時司長並未批准超出百分之四的建築修改面積,為何可越權批准建築工程准照?李燦烽反指應去求證批示時間,當時應是有批示情形下,當年他是工務局副局長,發出建築工程准照不屬其權限,土地廳直接給意見局長。
黎裕豪指出,名門世家在遺失工程簿下,工務局仍然收則,應該按照民訴法第八百六十七條規定由法院重組工程部後再收則。李燦烽指出不熟悉民訴法,“幾十年工務局我從未聽過咁做”,工務局向來根據七十九/八十五/M號法令《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處理這種情形,工程簿只是紀錄施工過程,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
無權收則名門世家
黎裕豪指出,有人曾要求加快名門世家收則,否則過了十二月“神仙都無得救”。李燦烽指出無人直接跟他說,但特首、司長都要求要盡快處理事情,“政策司長又好,全部叫我快”,司長更說“唔好同我製造麻煩”。他指出在名門世家收則事宜上,看不到非法成分,本身亦非其權限。
黎裕豪出示關偉霖在一六年發給李燦烽的訊息內容,“剛才大老板派特使電我了解收則情況,着我小心處理,因超過十二月就神仙也無計!”李燦烽表示,因時間已超出法律規定,“羅司和長官仲急過佢,仲專門向記者講會處理好名門項目”。他否認曾向黎永亮施壓,即使缺少文件都要加快收則,表示每周司長都會和局長、廳長等開會,黎永亮會直接收到指示。
否認干預獨立報告
關偉霖持股的“新建泰置業”持有“TN20”和“TN24”建築項目股權,要求合併發展土地,但二○一三年的氹北都市化整治計劃明確要獨立發展。控訴書指出李燦烽收受關偉霖利益,向張潤民施壓,於是張潤民撰寫一份獨立意見,建議批准合併後的規劃條件。李燦烽明知違反法律規定,仍批示同意。李燦烽在庭上否認曾作干預,“所有文件經張潤民才到我房間,這種獨立報告是張潤民的職能”。
關於蕭德雄的主教山五層高別墅項目,黎裕豪指出根據行政指引地庫建築面積不可超過總建築面積百分之三十五,但最終獲放寬,問李燦烽有否向技術員施壓?李燦烽否認之餘,指出關鍵在上述面積是否合法,“(如果)本來合法放唔放寬一樣”。
黎裕豪最後問李燦烽就蕭德雄、關偉霖及吳立勝的項目曾否申請迴避?李自認擔任公職後和他們沒有利益關係,毋須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