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燦烽涉貪案十一月開審
【本報消息】前工務局長李燦烽涉收受商人不法利益違法批出多宗建築項目申請的案件,初級法院已定於今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時開審。
案件將由第二刑事法庭審判,主審法官盧映霞,該法庭亦即將審理下月二日開庭的周焯華案。除李燦烽,同案還有商人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胡家儀,前工務局長賈利安等二十名被告。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的代表律師分別為華文洛、梁永本、顏玉麟。
據葡文電台早前報道,李燦烽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十一項受賄作不法行為、十項清洗黑錢罪,一項偽造文件罪和四項財產資料不正確罪。賈利安被指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五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六項清洗黑錢罪。
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胡家儀同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蕭德雄還被控兩項行賄罪、五項清洗黑錢罪和四項偽造文件罪;關偉霖三項行賄罪和三項清洗黑錢罪;吳立勝四項清洗黑錢罪;胡家儀兩項行賄罪和兩項清洗黑錢罪。
李燦烽去年十二月於內地被捕後,和蕭德雄、關偉霖一同遭羈押候審。賈利安則已離澳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