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富強倡完善基層調解機制
全國政協澳區委員何富強認為,當前基層調解存在不少問題,建議把構建和完善“基層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納入基層黨委和政府的常年重要工作,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可以直接向縣級黨委辦公室、政法委報告相關工作,並建立調解員科學考核和激勵保障機制,定期開展優秀調解員評比,優秀調解員享有相應優待。
納常年重要工作
何富強提出關於構建基層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提案,稱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社會治理的最好辦法,就是將矛盾消解於未然,將風險化解於無形”。基層調解是第一時間接觸糾紛的第一道防線,也是化解糾紛的最佳契機。但當前基層調解效能尚未得到有效發揮,社會治理成本居高不下,亟需構建基層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強化訴源治理。
建議把構建和完善“基層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納入基層黨委和政府的常年重要工作,強化黨的領導,機制由縣級以上黨委負責,政法委牽頭,所有職能部門配合,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可以直接向縣級黨委辦公室、政法委報告相關工作,請求統籌協調。基層調解相關經費保障納入財政預算,並落到實處;在鄉鎮(街道)設立調解中心,作為轄內所有調解資源的統籌主體,主導調解案件的有效分流,對接多方社會力量,協同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常態化業務對接,實現轄內調解資源的有效融合和互動。
建立調解員科學考核和激勵保障機制。依法建立調解員科學考核機制,每位兼職調解員和專職調解員年度應當調解相應數量的糾紛,未能完成年度調解任務的下一年度不再續聘,實施遞進式調解案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