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立法普法工作部署
婦聯盼擴家事調解適用範圍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婦聯總會理事長袁小菱對此表示肯定與支持,既是家事調解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政府與包括婦聯在內社會服務界與政府合作共同努力的成果。她期望政府及早與機構協調做好相關工作部署;亦建議擴展調解的適用範圍,讓其在家庭服務與和諧家庭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共建美好家園。
袁小菱提及,婦聯自二○一三年起即倡議引入家事調解,透過非訴訟的方式,協助夫妻尋求共識,緩和雙方關係,一方面將有助於節省時間和司法資源,更能促進人性化溝通,降低對立情緒,為子女健康成長,尋求更妥善的方案。
過去十多年間在家庭服務的基礎上,婦聯先後開辦家事調解員培訓課程,在家庭服務的婚姻輔導中引入家事調解先導計劃,並在社區開展不同形式的推廣工作,加強社會對家事調解的認識,為立法提供社會基礎,樂見是次法律獲一般性通過。
她提到,現時法案初步建議家事調解適用範圍包括訴訟離婚、行使親權、分配家庭居所等家事案件。但是家庭糾紛與爭議的事情多樣,期望今後能進一步吸納社服界的家庭服務經驗,進一步擴展制度的適用範圍及選用不同專業背景具認可的調解員,讓家事調解在和諧家庭建設及修復家庭關係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此外,她建議家庭服務機構將與政府共同合作支撐着制度的開展,相關部門要及早與相關機構及人員做好協調,共同為未來家庭服務與家事調解的結合做好部署,為法律生效做好銜接準備。婦聯總會亦將繼續積極配合開展《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的立法、普法與相關服務,為共建和諧美好家園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