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民間力量建立調解文化
家事調解協:多方維護和諧
【本報消息】《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在立法會獲得一般性通過。澳門家事調解協會副理事長麥健雯對此表示歡迎及支持,標誌着澳門在家事調解領域邁出了堅實一步。
她期望法案在開展細則性審議期間,持續吸納社會意見,包括因應家事案件及糾紛的複雜與特殊性,研究引入更多元的調解員專業背景;同時要結合民間力量推動社會建立調解文化,共同為維護社會及家庭和諧貢獻力量。
麥健雯表示,協會總結過去推動家事調解及社會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認為家事案件及糾紛複雜與特殊性,不同專業調解員背景有助提供這些家庭更多元化思路和方案。建議在細則性審議期間,能考慮擴充調解員背景,允許具備法學、心理學、輔導學或家庭關係諮詢等相關背景人員,在經過系統的家事調解培訓和認證後,成為家事調解員。
她建議政府未來可透過企業、學校、社團及社服機構等多方力量合作,舉辦“家事調解月”的社區系列推廣活動,內容包括講座、研討會、工作坊等,多層面向居民普及調解知識,宣傳調解的優勢和效果,為法律正式生效提供更良好的社會氛圍。
推廣“共享親職”
除了建立調解制度,她亦建議加強向社會推廣“共享親職”理念,讓離異家庭就子女的事宜作出適當的安排;並借鑑鄰近地區先進經驗,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從探視權保障、情緒及經濟支援等多方面入手,不斷完善離異家庭支援服務體系,更有效地幫助離異家庭成員適應新生活,減少對兒童成長的負面影響。未來協會將繼續積極為相關法律的完善及服務的開展,與政府及社會各界保持緊密合作,為家庭和諧與社會進步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