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終院大樓地庫完工
【本報消息】位於南灣大馬路舊法院大樓和龍嵩街前司警局大樓原址將改建為終審法院大樓,首期建造工程完成,即新大樓的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部分。公共建設局網站資料顯示,有關工程已臨時接收。
舊法院大樓和前司法警察局大樓原址改建為終審法院大樓,兩地段面積合共為三千五百二十四平方米。項目分兩期實施,第一期“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工程”自二○二二年十月委託,主要是拆卸前司警大樓及保留東翼大樓部分沿街立面,並建設基礎樁及地庫一層等,工程曾因疫情延期十四工作天;第二期上蓋工程已於早前開標,正按序開展,預計二○二六年完工。
根據設計方案,將保留舊法院大樓並按新功能重整部分空間,同時加固結構及內部裝修;前司警大樓僅保留東翼部分沿街立面,其餘部分拆卸,興建包括地庫一層和樓高三層的新大樓。
原法院大樓舊址為被評定的不動產,屬具建築藝術價值樓宇。據文物網介紹,該大樓建於一九五一年,落成初期曾用作多個政府部門辦公場所,包括當時的財政廳、民政廳、經濟廳、公鈔局及法院,故有“政府合署大廈”之稱。其後,因地方不敷應用,上述機構相繼遷出。澳門回歸後,大樓正式被更名為初級法院,後來初級法院亦於二○○三年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