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轉二六○職程報考
【本報消息】政府已修法取消“一九五”職程,逐步併入“二六○”職程,並定期舉行轉入開考。公職局昨刊登一則“轉入開考”通告,關於“一九五”轉入“二六○”職程,報名期自今日起至四月廿九日,為期共八個工作日。
根據通告,凡於開考之日(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屬編制內或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普查暨調查員職程、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職程、照相排版員職程及郵務文員職程的工作人員,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要件,均可報考。
一、具備高中畢業、副學士文憑或同等學歷、高等專科學位、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二、屬相關職程第三職等或以上,並於該職程服務滿三年;三、最近三年在相關職程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
考試設筆試及電腦操作試兩關,各佔總成績的五成。最終總成績超過五十分或以上,視為合格,可自本開考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至轉入的選擇期限屆滿前,向所屬部門提出轉入技術輔導員職程的申請。不合格者則視為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