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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國家秘密法明年六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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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2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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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國家秘密法明年六月生效



《保守國家秘密法》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

    立法會昨細則通過    訂來源保密措施及處罰制度

    保守國家秘密法明年六月生效

    【本報消息】“國安法”配套法律的《保守國家秘密法》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法案訂定國家秘密的來源、國家秘密的保密措施及處罰制度等,建議明年六月一日生效。

    法案定義國家秘密

    《保守國家秘密法》定義國家秘密,是指關係國家安全及利益,經國家有權限實體根據國家法律確定為國家秘密或由行政長官根據法案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秘密事項。法律規範接觸及知悉有關事項的人員範圍、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的變更及解密處理等。

    該法規定,所有載有國家秘密事項的載體,應以清楚及明顯的方式標示國家秘密的標誌。議員林宇滔在昨日細則性審議時關注如何向公衆宣傳推廣“定密標誌”的內容。列席審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稱,大部分國家秘密呈現的形式一般為文件,會透過特區公報行政長官的批示,公佈“定密標誌”。屆時文件經法定程序被定為國家秘密後,須加蓋標誌,讓一般人及工作人員能清晰文件被定密,若洩露會有法律後果。當局亦會宣傳讓公眾了解標誌。

    納入教育加強宣傳

    多位議員先後在表決聲明中支持法案。馬志成、龐川、陳浩星表示,未來國家秘密的宣傳教育應當納入國家安全教育,讓居民清晰了解國家秘密的識別標誌、保密義務內容及邊界,從而避免誤墮法網。

    梁安琪、陳澤武表示,“保密法”是配合“國安法”修法的需要,亦是提升澳門國家安全的能力。希望當局未來能配合法案頒佈實施,盡快開展不同領域及針對公務員的保密宣講和培訓,並着重開展面向社會的保密宣傳推廣工作。

    羅彩燕、鄭安庭促請當局加強宣傳教育及普法,包括聯動所有民間社團,以及引入正規教育中,達至全民共同遵守及維護,向國家乃至世界展示特區依法施政的精神及決心。

    法案有助維護國安

    胡祖杰、邱庭彪、高錦輝、張健中表示,國家秘密是關乎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議題,透過全面規範,一方面配合“國安法”修法,有利於健全完善本澳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另方面有利於加強保護國家秘密,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王世民、崔世平、葉兆佳稱,保密工作是國安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基礎性、全面性、長期性工作,直接關係到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隨着互聯網高速發展,國際安全形勢發展變化,保密安全環境日趨複雜,洩密及反洩密、滲透與反滲透、偵察及反偵察的鬥爭更尖銳。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人流物流資金流及國際社會往來關係密切,涉及洩露國家秘密風險較大,須與時俱進及時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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