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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宜研究推行全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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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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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宜研究推行全民醫保

新 生

    政府宜研究推行全民醫保

    近年,社會不時有聲音提出政府對醫療投入及開支龐大,雖然使本澳居民得到不錯的醫療保障,但隨着人口老化問題愈發明顯,社會的醫療需求只會有增無減。澳門醫療系統依賴公營醫療,本澳稅基狹窄、稅收只集中少數收入中,令到澳門公營醫療開支日益龐大,遠高於鄰近地區。社會人士已經多次提出,以公帑應付醫療開支,絕非長久之計,建議適時推行醫療改革的研究,並推行醫療保險和儲蓄基金的方向較為合理,尤其需要研究全民醫療保險。

    一、全民醫保及其作用

    全民醫保是一種為特定國家或地區,確保所有居民都能獲得醫療衛生照護的系統。它的總體目標是為所有居民,或者僅針對那些缺乏經濟能力者,直接提供(或是協助他們取得)醫療衛生服務,其形式為一些醫療系統由政府提供經費辦理;另外一些則是所有公民都被要求去購買私營醫療保險,最終目的是改善民眾的健康。

    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推行情況

    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全民醫保是透過混合型的方式來籌措經費。稅收是經費的主要來源,但在許多國家或地區中,通常會加徵特別稅捐(向個人和∕或僱主收取),或由個人對超出政府系統所涵蓋的部分作支付(透過直接或附加保險)。如葡萄牙、西班牙、丹麥和瑞典等國家,其全民醫療衛生系統的經費主要靠稅收;另外如德國、法國和日本則採用一種多付款人的系統,醫療衛生由個人繳納及政府撥款來達成。它們通常通過立法強制人民購買保險,有關的醫療保險可以是由政府提供、在一個或多個公共和私人基金中選擇,取得標準服務(如德國及加拿大)、或透過私營,且經過嚴格監管的保險公司來執行(如荷蘭及瑞士)。

    至於鄰埠香港的自願醫保計劃,其形式為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由醫務衛生局認可並符合計劃最低要求的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認可產品)。認可產品分為標準計劃和靈活計劃。標準計劃提供基本的住院保障;而靈活計劃則在標準計劃以上再增加具彈性的附加保障,例如更高的保障額、更闊的保障範圍和附加額外醫療保障等。香港市民可按個人需要和預算選擇合適的認可產品,其目標是提升市民的住院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透過住院保險而使用私營醫療服務,以及長遠可望減低公立醫院的壓力。自從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納稅人為其本人或指定的親屬(包括納稅人配偶及子女、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購買自願醫保計劃下的認可產品,可申請稅務扣除。如納稅人或其配偶是自願醫保計劃認可產品的保單持有人,將可就支付購買認可產品的保費申請稅務扣除,申索的稅務扣除每個課稅年度每名受保人的最高保費扣除額為8,000港元。

    三、本澳現時醫療保障的概況

    澳門實行混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服務由公營與私營醫療機構共同提供。關於醫療服務的覆蓋情況,專科醫療服務方面(主要統計門診、急診、住院的服務人次),公營醫院提供服務約佔四成、私營醫院約佔六成,其中公營醫院的專科門診約佔兩成半、急診六成半、住院五成。在現行醫療保障制度下,全澳居民均可獲得免費的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公營醫療服務體系提供的預防保健、健康促進等一系列公共衛生服務,同時有55.5%的特定人群可得到免費的專科服務,令弱勢人群和重大疾病人群均得到充分的醫療保障。

    據一項研究指出,本澳一直實施以保障居民健康為中心、社區基層衛生服務為重心,以人為本的公私合作服務體系,在衛生服務覆蓋及人群覆蓋上表現良好,在基本服務和疫苗覆蓋的比例上表現卓越。同時,降低了居民的醫療支出,澳門居民個人自付佔醫療衛生支出比重為25.9%,遠低於鄰近的內地(44.2%)、中國香港(

    51.1%)、中國台灣(40.3%)和新加坡(58.3%)。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特區政府的醫療衛生支出卻比鄰近國家或地區大。隨着本澳面對本澳老齡化趨勢,工作人口正減少,社會的醫療需求只會有增無減。倘若未來繼續維持現時的公營醫療保障系統,特區政府在醫療方面的開支將會不斷攀升,長遠會形成很大的財政負擔。

    四、本澳推行策略及可取得成效

    對於上述研究本澳推行醫療保險和儲蓄基金的問題,尤其研究全民醫療保險,筆者認為確實有此需要。最近亦有立法議員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再探討全民醫保制度可行性,讓具有“可攜帶”屬性的全民醫保減輕公營醫療的壓力,同時為居民提供更多的醫療選擇,進一步完善本澳醫療保障體制。因為倘若日後推行全民醫療保險的話,特區政府便可將醫療支出獨立於政府營運開支以外,並按政府財政能力注資基金,也可視乎保費收入與醫療提供者議價,大大增強政府的理財彈性。醫療保險還可落實“錢跟病人走”的原則,病人更能按需要選擇公營還是私營醫療提供者。

    至於如何有效推行全民醫療保險的工作,筆者認為,本澳現時實施初級的醫療保障具一定的成效,並不適宜對其作大幅度的改革。故此,結合本澳的現實情況,推行全民醫療保險的首要工作應是提升本澳居民的購保意慾,其中較為有效的方法可考慮增加醫療券的金額(建議由現時的每人六百澳門元增加至一千五百至二千澳門元)及擴大其使用範圍(如容許居民使用醫療券購買醫療保險),這最為節省政府行政成本。

    另一方面,對於本澳一些低收入的居民來說,他們可利用醫療券自行購買一些基本的醫療保險,其結果不但可減低這些人士對政府現時的初級醫療衛生的依賴,亦可騰出更多空間,讓一些沒有收入或沒有工作能力的居民,縮短使用公營醫療機構的輪候時間。對於一些中高收入的居民來說,日後倘若特區政府推行全民醫療保險計劃,並透過政府撥款作資助,相信會吸引到這些人士參加。因為對於一些中高收入的人士來說,現時本澳的初級醫療保障已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確實地他們現時亦很多自行購買了醫療保險,只是當政府日後能夠推行全民醫療保險計劃,他們便可利用政府的資助,再加上自身的供款去購買更多和更全面的醫療保障,令日後不再依賴公營的醫療機構,長遠而言,亦同樣有助減輕特區政府在公營醫療方面的開支。

    需要強調的是,倘若特區政府日後按上述建議增加了本澳居民醫療券的金額,雖然仍可能會有一些居民會不用作購買醫療保險。由於醫療券屬專款專用的福利項目,這些居民最終還是會將有關增加的金額使用在本澳的私營醫療機構上,仍可在某程度上分擔了本澳公營醫療機構的壓力,可以說特區政府並不會在這方面大幅度增加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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