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六旬本地男子本月初在沙梨頭南街一家餐廳涉嫌拾獲一名女顧客遺留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女失主報案追究。治安警調查後,日前在中區拘捕涉案男子,起回贓物。
被捕本地男子姓彭,六十三歲,報稱無業。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三日,治安警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指其當日在沙梨頭南街一家餐廳用膳後離開,之後發現手提電話失去,折返餐廳尋找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六千三百元。治安警經調查,發現當日在餐廳內有一名男子拾獲事主的手提電話。
本月五日傍晚,治安警在中區截獲涉案彭某。經查問,彭某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之後將贓物收藏在家中,打算之後使用。稍後,警員到涉案彭某位於中區的住所起回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