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發佈去年空氣監測網絡報吿
珠三角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本報消息】環境保護局訊:粵港澳昨日共同發佈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二〇二二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顯示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五污染物長期下降
區域空氣監測網絡自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啓動,監控的空氣污染參數包括三種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硫、顆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及一種光化學次生空氣污染物(臭氧),二〇一四年九月再加入兩種空氣污染物(一氧化碳和顆粒物PM2.5)的監測。五種空氣污染物均呈長期下降趨勢(見附件一)。與二〇〇六年相比,二〇二二年錄得的二氧化硫、顆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的年均濃度值分別下降86%、52%和45%。與二〇一五年相比,二〇二二年錄得的一氧化碳和顆粒物PM2.5的年均濃度值分別下降了16%和38%;而二〇二二年的臭氧年均濃度值較二〇〇六年則上升了39%,反映區域的光化學污染尚待改善。上述六種空氣污染物自二〇〇六年起的年均濃度值見附件二。
為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一直致力減少主要空氣污染源的排放。粵港兩地政府已完成《二〇二〇年後區域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和濃度水平研究》,為未來合作處理臭氧問題訂下方向。此外,《大灣區光化學臭氧污染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特徵研究》亦正進行,以了解大灣區內臭氧前驅物的來源、臭氧的成因,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的特性,為制定控制臭氧策略提供科學基礎。監測方面,粵港澳三地政府正研究探索於區域空氣監測網絡加入揮發性有機物常規監測。另外,香港特區政府亦正積極籌備在香港興建大灣區空氣質素實驗室及氣象監測超級站,提供區域性空氣污染和氣象的監測及預報服務。
減揮發有機化合物
香港特區政府落實了多項涵蓋海陸交通、發電廠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管制措施,以提升空氣質素,並在二〇二一年先後公佈了《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香港清新空氣藍圖二〇三五》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二〇五〇》,提出了多方面的措施,引領香港致力爭取於二〇五〇年前達致車輛零排放和實現碳中和。香港特區政府正逐步落實路線圖和藍圖所提出的措施,當中包括推動使用電動車輛和其他新能源車輛、綠色運輸、零碳能源和其他環保措施,有助進一步提升香港的整體空氣質素。
香港特區政府亦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以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香港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已因應各種空氣污染物減排措施而穩步減少。為進一步推展這方面工作,香港特區政府就收緊二十二種受規管建築漆料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和擴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管制至清潔產品正準備修訂相關法例。
粵方印發實施《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實施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的通告》、《關於加強儲油庫和石化化工企業儲存與裝載過程中VOCs排放控制的通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固定源和移動源氮氧化物減排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重點用車企業柴油貨車環保監管的通知》,頒佈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開展涉VOCs企業分級管理,加強VOCs總量管理,全面推進工業鍋爐和爐窯深度治理,堅持“車、油、路、企”統籌,加強重點用車企業柴油貨車環保監管和新生產車輛達標檢查,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工程機械油品質量和排放狀況的專項抽檢抽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