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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標準擬參考現指引
法務局:不涉競選宣傳不違法
王禹:政治決定不受司法審查
捐款留個資防外力影響選舉
議員促打擊賄選誹謗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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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6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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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標準擬參考現指引



修改兩選舉法昨舉行立法議員諮詢專場


議員關注資格審查、賄選抹黑、禁宣傳及選舉實務操作問題。

    港澳選舉制度不同不能照搬香港

    資格審查標準擬參考現指引

    【本報消息】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昨日舉行立法議員諮詢專場,廿六名議員出席。有議員支持把參選人的資格審查法定化。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二○二一年立法會選管會訂定的七項審查標準指引是全面、嚴謹和科學,將來寫入兩個法律時不會盡數列舉,但會作為高度依據和參考。

    諮詢專場昨日下午三時在立法會大樓演講廳舉行,由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法務局長梁穎妍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主持及回應。

    多位發言議員支持資格審查制度。議員葉兆佳認為,把立法會選管會二○二一年制訂的七項標準法定化是好做法,但法定化盡數列舉可能較為被動,應根據這兩年變化及前瞻性把標準列入,但同時亦有“兜底”條文。

    七項標準寫入兩法

    張永春表示,立法會選管會二○二一年制訂七項審查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準則,七項標準在二○二一年立法會選舉過程中表現出來實際效果是有效的,分析七項標準所涵蓋內容,認為是全面、嚴謹及科學。此次修法過程把這些標準寫入兩個法律,以法制化、法定化及制度化,在法律程序及選舉法律的邏輯更為暢順及嚴謹。

    他又稱,法律條文不會以盡數列舉方式訂定,但主要是該七項標準,條文會是列舉式規定,國家安全委員會判斷會圍繞七項標準訂定基本方向及原則。修法過程中以七項標準作為高度依據及參考,但不代表不會有其他完善的地方,會聽取意見,在七項標準外有否更全面、清晰的標準納入法律。

    議員宋碧琪形容,澳門選舉資格審查對比香港是“簡化版”,問會否參考香港,由保安部門先提交審查意見予國安委,以及選管會下設個人資料資格審查委員會。張永春回應時稱,港澳兩地在維護國安方面的方向一致、要求相同,但選舉制度操作及程序有所不同。因為兩地是不同法律體系,選舉制度亦有不少不同之處。因此,修法過程有參考香港的選舉制度,亦要考慮澳門的實際社經情況,尤其澳門選舉法的邏輯及多年選舉的實務運行經驗。

    國安委審參選資格

    張永春續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自回歸後已舉行多屆,雖然中間有技術問題及制度不足之處,但整體而言運作都是暢順。特首選舉及立法會選舉各設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統籌及推動兩個選舉。澳門選管會負責審查年齡要求等參選資格,但上屆立法會選舉經驗發現,涉及國安範疇的審查工作,單靠選管會有困難,因此修法建議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參選者的“效忠及擁護”要求,認為這種制度是適用澳門的實際情況,而且由已有機構負責,毋須作出大改變,如改變職權及人員配置,已可達到完善法律、完善資格審查機制的要求。

    議員林宇滔認為資格審查標準要清晰,並應保留上訴機制。張永春認同,清晰資格審查標準是必須的,把標準法定化並公告天下,亦有助參選者及公眾更清晰“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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