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致敬一線之隔
劉德華監製及主演的二○一九年電影《掃毒2:天地對決》,被指抄襲二○○六年電影《完美情人》,復被索賠一億人民幣的消息前天在網上瘋傳。然而最奇怪的是消息早在兩年前已經立案,而終極判決又未出現,真不清楚為甚麼突然再成熱話。
兩部電影是否有相似情況暫且不談,畢竟這都屬專業領域,一般人難以衡量。因為抄襲與否要從很多角度來看,較難做出客觀判斷。而且抄襲對白還是抄襲劇情亦有所不同,即使完全一模一樣的對白,也會因應不同的劇情而產生不同的效果。
再者,有時究竟是抄襲還是致敬亦同樣難以判決。正如多年前的《談情說案》,不少網民都認為有抄襲日劇《神探伽俐略》之嫌,只是在劇情上的處理手法卻是原創,因而被認定只屬於模仿而不算抄襲。
不過要說香港娛樂圈有沒有抄襲,答案是十分肯定的。因為有著名編劇曾經承認早年很多的作品都是搬字過紙式的拍攝。在早年交通運輸尚未算很蓬勃時,尤其是乘搭飛機不似今天的方便及便宜,該編劇幾乎每周都飛外國一次,在外國期間不停地鑽戲院、瘋狂睇戲,返港後即以“七日鮮”的速度,將看過的外國電影拍成劇集或港產電影。因為他很清楚當年西片多先在當地上畫,要一段時間後才會到港放映,他就是利用這個時間差,將外國作品當作個人作品推出。
不論是模仿、抄襲還是致敬之事,總是無日無之。但前提是一定是好作品才會有人模仿、抄襲又或致敬,要是作品口碑欠佳甚或是垃圾級別的話,別說抄襲,即使免費贈送,亦不會引起他人的興趣。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