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流出路面涉渠網集排水能力不足
工程師倡查管道是否淤塞
【本報消息】工程顧問商會會長李熙爗指出,內港北雨水部分流出路面,認為或涉及地下渠網集排水能力不足,當局應該徹查原因;建議政府編制詳細的內港治水規劃,以提升整個內港區管網的集排水能力。
李熙爗表示,氹仔官也街也是採用泵站雨水箱涵渠的設計,認為泵站箱涵渠方案可行。倘內港北周邊排水管道能力不足,亦可能影響泵站及箱涵渠的效果。當局應徹查雨水未完成流入箱涵渠而流出路面的主因,如是否因為管道淤塞嚴重,又或附近一帶的淤泥長期沉降導致管道坡度不足等。若管網集排水能力不足屬實,應藉此契機,規劃周邊管網升級擴容,未雨綢繆。否則,內港南雨水泵站箱涵渠、筷子基北灣泵站等項目竣工後,亦可能同樣因管網原因而排澇未如預期。
挖深地下管治水患
對於管網升級擴容,李熙爗建議當局“ 諗深一層”,挖深少少,考慮在內港更深層的地下空間,如在十米至二十米之間的沖積和風化石層,建造新管道,把雨水引流至雨水箱涵渠中。重鋪管網最怕掘路擾民,建議政府參考新口岸污水截流管工程及澳琴輕軌延伸線海底盾構隧道的做法和數據,利用盾構隧道或頂管式建設,開挖地下管道。內地同類開挖經驗已相當成熟,是世界翹楚。香港、新加坡等地,亦是利用深層地下空間建造管道,治理水患。除建造新管道外,建議政府可研究在司打口建造箱涵渠的可行性。
審計報告建議政府覆核現有內港北泵站十年一遇排放標準的設計,以增加至二十年一遇。李熙爗表示,根據過往十年澳門排水數據,每小時總降雨量大約為一百五十毫米至一百八十毫米,估計總降雨量增加不會好大。加上泵站的安全系數及後備泵站,初步估計可滿足二十年一遇的排放要求。
他建議,政府修訂澳門的供排水規章 ,尤其更新近十年的強降雨量記錄、完善設計指引,統一設計標準,一律採用五十年一遇排放標準,以減少不同項目採用不同標準,工程師亦能有更準確的設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