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內地就業聘員須簽勞動合同
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和《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公佈,所列產業領域的高端和緊缺人才可享受來源於合作區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負超過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予以免徵的優惠政策。在政策支持下,合作區產業和人才積聚的發展勢必會有更好的前景。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常務副會長及司庫長、律師盧綺嵐表示,如若澳門居民要到合作區開公司,聘請員工方面須遵守內地相關法規。
勞動合同書面形式
首先針對勞動合同簽訂。在澳門一般情況下是無需訂立書面合同,但在內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雙方必須簽署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員工自入職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企業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此時,企業應向員工每月支付雙倍工資;在員工合同到期,企業不願續簽,需對員工進行補償。
五險一金繳納須知
另須注意的是五險一金。在合作區,“五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五險”是強制繳納的,不給員工繳納“五險”的是違法行為,行政部門可以據此作出行政處罰。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保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屬選擇性繳納。
休假工作三倍工資
在年假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五一四號)規定,勞動者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假為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假為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假為十五天。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或因經用人單位同意的,職工可以餘留下年度休年假。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定休假日(包括年假)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須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安排員工休假或者不給予帶薪休假等,將面臨行政處罰等法律後果。
總之,企業應當注重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用工環境;員工應當認真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企業和員工共同努力,才能營造和諧穩定的用工環境,從而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