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委員會法規六月生效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科技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將精簡架構,優化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機制,並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承擔委員會運作所需的開支。法規自今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及經科局長戴建業引介時指出,鑑於近年社會經濟環境及產業發展發生轉變,尤其“十四五規劃”及“二五規劃”出台,特區政府將科技創新及高新技術產業列為澳門重點發展產業之一。
為此,有需要調整科技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精簡架構並提升工作效率,以便委員會為政府制訂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及科研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提供意見。法規主要內容包括把“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及科研發展”作為諮詢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