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耀鋒冀修法回應泊車需求
【本報消息】《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現由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細則性討論,重點分析可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實體及其義務、公共停車場批給程序與方式,以及公共泊車處的使用規範等,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馬耀鋒認為法案內容有助完善公共泊車服務的管理及監察力度,故支持法案盡早通過,以回應居民對公共泊車服務的需求。
合併競投透明公開
馬耀鋒關注政府有意將不同公共停車場採用合併的方式判給,認為能避免出現收益較差停車場無人競標的困境,長遠有助減輕政府的管理成本,提升效率;亦為承批實體提供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清晰的營運條件,做法可取。不過,合併判給較單一判給的收益評估更為複雜,若未能處理好以達至收益合理平衡,容易令投標者表現過於謹慎甚至卻步。建議相關部門確保各公共停車場開標時,以透明、公開的方式提供充足的收益及開支資訊,同時避免以直接磋商作出批給。
提升泊車位使用率
此外,馬耀鋒指出現時部分公共停車場存在使用率不高,當中以電單車泊位的情況更甚。所以,現時社會更關心的是,能否有更多的泊車位或提升使用率。建議當局完成修法後,除了努力處理各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外,更需要持續就各區公共停車場的使用率與經營情況綜合研究,適時調整各停車場的使用性質和分佈以及推出優惠方案,以更高效和更科學的政策措施去處理現時公共停車場的問題。
臨時續約勿成常態
馬耀鋒坦言,在法律生效前以延期或短期開標的方式延長路邊咪錶合同,有其必要性;但關注過去本澳不同的公共服務曾為各種原因,需要透過臨時續約的方式,維持公共服務的供給,而被社會質疑行政當局缺乏事前規劃。因此,他強調臨時續約只能是個別性應急措施,不應該成為常態化,建議當局留意各公共批給合同的續期情況,做好公共批給的整體規劃和各行政立法的協調工作,盡可能避免臨時續約,才能給予居民更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