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接受申請
澳外貿企申AEO 享通關便利優惠
【本報消息】澳門海關昨舉行“認可經濟營運商(AEO)”計劃講解會,向相關業界介紹計劃內容及申請手續等事宜。從事本地對外貿易活動的業界,可申請成為澳門AEO企業,享受通關便利優惠。該計劃於三月一日起接受申請。
講解會昨下午四時假澳門中華總商會舉行。澳門海關助理關長李煜輝及部門代表,商界、物流界代表等出席。
早前,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署《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於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落實內地海關與澳門海關相互為對方認可的高信用企業提供便利通關措施,並為本地推出“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創設條件。
七類對象適用
“認可經濟營運商”(AEO)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為實現《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所倡導的制度。李煜輝表示,計劃可進一步提高通關便利協助本地區業界提升競爭力,同時助力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以及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工作。
會上介紹計劃適用的七類對象,包括製造商、進出口商、貨運代理商、貨倉及貨運站的營運商,以及承運商。
配合業界不同需要,分級認證制度,申請獲批後可獲為期三年的AEO計劃證書。通過澳門海關評審並頒發認證的“認可經濟營運商”,其貨物進口內地時,可根據《互認安排》享受便利通關措施。
加快清關速度
關於具體便利措施:一、降低進出口和轉運檢查率;二、認可經濟營運商清關時,享受快速清專門櫃檯服務,加快清關速度;三、認可經濟營運商專享澳門海關協調員服務,優先處理清關服務;四、在雙方國家/地區已簽署AEO互認下,同時享受雙方所提供便利措施;五、在申請AEO計劃同時有助優化內部管理;六、取得認可後,有助提升業界信譽。
AEO分級認證制度下,A級、B級最大差別,A級最高級別可享受雙邊同等通關優惠,B級則只享受本地通關優惠。
對於AEO計劃港澳聯動,第一步先與內地簽署互認安排,下一步積極拓展互認安排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