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燦烽做局長前負責聯合國“南南項目”
吳李:名門世家單位是工作報酬
【本報消息】案情指吳立勝等被告涉以無償贈予“名門世家”一複式單位來行賄李燦烽,以便其在“名門世家”後期工程審批事宜上提供方便。吳立勝、李燦烽均否認指控,指單位是李燦烽做局長前為“南南項目”工作的報酬。辯方律師歐安利昨傳召當年參與“南南項目”工作的人士出庭,解釋所為何事。
李燦烽是設計負責人
證人Jeff(音譯)以英文作證,指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五年擔任吳立勝的助手,負責聯合國的“南南項目”,當年經常和吳立勝穿梭內地和美國紐約,指吳立勝會手拖一個行李箱,裡面有南南的文件。證人將行李箱放在吳立勝的紐約辦公室,已被美國“FBI”取去。吳立勝代表律師歐安利問是否認識李燦烽,是否曾因“南南項目”和李燦烽共事?證人表示認識,並當庭和李燦烽揮手打招呼。他稱當年經常和吳立勝、李燦烽一起在內地開會,分析聯合國文件,按照聯合國要求設計會議中心,希望在澳門設立永久會址。過程中涉及大量工作,自己負責和美國方面的溝通,李燦烽是項目設計的負責人。
歐安利出示李燦烽在名門世家銷售中心向幾位外國人介紹一個大模型的相片。證人指自己當時在場,相片約攝於二○一四年。他指出站在李燦烽身邊的黑人是聯合國大會主席,其他人是主席的員工。李燦烽當時在介紹澳門、氹仔和橫琴,聯合國拜訪團此行目的為考察是否適合選址澳門,或吳立勝的“新建業”集團是否有能力建造會議中心。吳立勝是“名門世家”的大老闆,當日另有“名門世家”的人作介紹。
證人:冇見過顧問合同
歐安利又出示一四年“南南”與“新建業”無償合作協議文件,當中有吳立勝簽名。證人表示,吳立勝曾說要支付李燦烽費用,但李燦烽表示“南南”是個大項目,“遲啲講”。談付費一事約接近上述無償協議的時間,因當時項目已接近尾聲。
主任檢察官蕭燕霞問有否見過李燦烽和吳立勝簽署顧問性質的合同?雖然被歐安利指這非其發問內容,控方不應提問,主審法官盧映霞則認為和報酬有關,准控方繼續。證人續說,沒見過有顧問合同。蕭燕霞再問當時吳、李是否無提及具體費用?證人表示相信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