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多長期 合作度疫下困局
今期個案公司為博企提供維修保養魚缸、魚池服務。根據《民法典》規定,承攬係指一方透過收取報酬而負有義務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物之合同。承攬工作內容應根據約定而執行,具體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今期個案作為承攬人通過投標、報價等程序,與定作人即博彩公司達成合作意向,該工程公司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亦是承攬合同主要特徵之一。在技術上,手法創新,具有獨特的優勢,舊派手法可能要用上七天的時間,該公司三天便可完成,大大縮短等待時間,間接降低成本,是獲得博彩公司青睞的主要原因。
另外,承攬合同在理論上又被歸類為繼續性合同,通俗地說,合同的義務並非一次履行即可宣告合同完結,承攬人的維修保養魚缸、魚池服務工作需要持續約定的時間。因此,該公司與博彩公司的合同亦是長期,須保持長期友好的關係,進行密切溝通以維持和保障高質量的魚缸、魚池服務水準。雙方溝通和合作過程愉快,順利度過磨合期。除高質量的專業服務水準,在博彩公司的協助下,承攬人進一步學習如何用系統收單、用電郵與定作人溝通、適用採購電子系統操作流程、檔案分類等,可謂是互利共贏的典範,促進了承攬人進一步提升業務水準,適應市場電子化、數據化操作的趨勢。
疫情之下,市場中以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多屬無奈。該案例中的雙方予以相互理解,定作人營收減少,但也顧及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保持合作關係,助力度過難關;承攬方也排除萬難,盡力派出人手維持服務。相信疫措放寬,未來合作更上一個台階。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習會研習團隊 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