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
優化市場環境 引入新型金融機構
【本報消息】據金融管理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配合特區政府發展現代金融,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的施政方針,澳門金融管理局正不斷優化金融市場環境,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並吸引新類型的金融機構落戶展業。
過去五年,獲許可在澳門營運的金融機構增加11家,包括支付服務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金融資產交易公司及收入分成權交易平台等新型金融機構。新型金融機構落戶既為市場增添創新元素,亦實現與鄰近地區的錯位發展。
優化金融系統基建
金管局按部署推動現代金融業的發展,不斷完善市場發展所需的配套環境,吸引更多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在澳門展業。
法律制度優化方面,近年先後出台《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保險業務法律制度》和《信託法》。目前,《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及《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保險中介業務法》已納入特區政府二○二三年度法律提案項目。金管局並正修訂《基金法》和草擬《證券法》。隨着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規的完善,將可支持融資租賃、信託、基金、證券,以至更加創新的金融業務發展。
金融科技是發展現代金融的重要元素,為此,金管局近年持續優化金融系統基建,已先後建成“澳門元”、“港元”、“人民幣”的即時支付結算系統,現正構建“快速支付系統”第二期,把服務範圍拓展至本地港元小額跨行轉賬及非銀行支付機構,提升支付結算的數字化水平。
聚易用覆蓋九成店
金管局持續推動移動支付普及發展,協調金融機構推出“聚易用”聚合支付服務,聯通所有本地移動支付的收付款端,便利居民和商戶交易時可使用任一支付工具和機具。目前,“聚易用”已覆蓋全澳9成商戶門店,帶動去年移動支付交易金額再創新高,接近260億澳門元,按年增4成,顯示社會已逐漸形成無現金支付的氛圍。此外,《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建議引入法定數字貨幣概念,助力澳門數字經濟發展。
推動創新金融科技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亦建議新增規範創新金融科技活動的編章,為金融科技的試行設立臨時許可制度,允許合資格實體(例如科技公司、學術或科技研究開發機構),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對金融科技項目在期限內進行測試。隨着多項工作的不斷推進,將有助以金融科技為重心的創新金融機構發展業務。
未來,特區政府將充分把握“一國兩制”制度及澳門資金自由流動的優勢,繼續吸引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落戶,帶動新金融業態的成長,提升金融業對經濟適度多元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