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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6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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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署首五月查處卅四宗食品案



市政署籲業界留意預包裝食品成份,如實申報及接受檢驗檢疫。

    涉未經衛生檢驗檢疫進口

    市署首五月查處卅四宗食品案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市政署持續透過恆常食品監測系統及巡查機制監察市售食品。今年首五月,共開立三十四宗涉及未依法接受衛生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個案,當中有十八宗涉及預包裝鴨血食品。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須留意食品成份,凡屬強制檢驗檢疫食品,須如實申報及完成檢疫。

    逾半涉鴨血食品

    該三十四宗個案中,逾半數涉及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預包裝鴨血食品,佔比例約為百分之五十三。市政署已即時扣押涉事未經檢驗檢疫貨物,並依法提出檢控。市政署持續巡查及監察,當查獲涉嫌生產經營、銷售須依法接受檢疫而未經檢疫之食材,將根據《食品安全法》作出檢控。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五萬元至六十萬澳門元罰款。

    須如實申報受檢

    未經檢疫肉類或動物源性食品可能含有經接觸或動物傳染的病原體,進食受感染食材存有一定食安風險。市政署提醒從事食品進口、網購、代購及代收業界人士,如經營業務涉及輸入動物源性食品及其製品,包括部分含肉類、水產品、血製品等,應先向生產或供應商了解其食品成份及屬性,並透過統計暨普查局查詢食品貨物分類編號(SH CODE),比對檢疫貨物表,依法向權限當局如實申報及接受衛生檢驗檢疫,並提交由來源地官方發出的衛生證明文件及相關衛生檢疫資料供審核。在通過檢疫程序後才可在市場流通,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業界在進口及銷售有關食品前可致電食安專線二八三三 · 八一八一了解及查詢。

    另外,市政署提醒消費者,應在信譽良好及衛生可靠的店舖選購食品,網購及代購前須清晰知道貨品來源及成份,更好保障自身健康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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