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十一部聯手三年反洗錢行動
【中新社北京廿六日電】中國官方廿六日發佈消息稱,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決定於二二年一月至二四年十二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上述三年行動旨在依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健全洗錢違法犯罪風險防控體系;三年行動的牽頭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
中國官方稱,當前,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
行動計劃要求各部門從修訂反洗錢法和辦理洗錢刑事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落實“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加強情報線索研判和案件會商、強化洗錢類型分析和反洗錢調查協查、增強反洗錢義務機構洗錢風險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實工作責任,結合各地實際和部門職能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措施,依法打擊各類洗錢違法犯罪行為,
行動計劃特別提到,要加大力度懲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犯罪,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構建完善國家洗錢風險防控體系,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