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批准賭場合法化草案
【香港中通社二十八日電】泰國政府二十七日宣佈,內閣已批准一項賭場合法化草案,旨在通過發展綜合娛樂場所提振旅遊業並創造就業機會。總理佩通坦表示,此舉將有助於吸引投資並解決非法賭博問題。
據悉,這項名為《綜合娛樂場所經營法草案》的法案規定,賭場必須設於包含酒店、購物中心等多功能的大型娛樂綜合體內,賭場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的百分之十。為限制本地居民參與,草案要求泰國公民進入賭場需支付五千泰銖(約一百四十八美元)入場費,並出示至少五千萬泰銖(約一百四十八萬美元)的存款證明。外國遊客則可免費進入,年齡限制為二十歲以上。
法案由財政部推動,預計將提交國會審議,需經眾議院與參議院批准,並獲國王簽署後生效。副財政部長朱拉潘指出,賭場合法化可使外國遊客增加百分之五至十,旅遊收入增長一千二百億至二千二百億泰銖(約三十四點五億至六十三點二億美元),並創造九千至一點五萬個就業崗位。
泰國目前僅允許國營賽馬及官方彩票合法,地下賭博卻極為猖獗。
政府認為,合法化賭場可將資金轉為國家收入,效仿鄰國如新加坡、柬埔寨等地的成功模式。然而,反賭團體及佛教保守派強烈反對,擔心社會問題加劇。當天,約八十名抗議者在政府大樓外示威。
草案下一步將進入國會辯論,預計過程需數月。政府強調,這是經濟復甦的重要一步,但細節仍可能因議會審議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