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珠寶店掩護 聘假外僱兌換
警搗兩換錢黨集團涉八億
【本報消息】司警局聯同內地警方專項行動打擊不法匯兌,本周二分別瓦解兩個涉及不法匯兌的犯罪集團。司警共拘捕四十二名涉案本地及內地男女,包括主腦及骨幹成員,其中廿九人為本地居民、十三人為內地居民。
一犯罪集團涉嫌利用珠寶店及押店等協助賭客兌換金錢,更與地下錢莊合作,藉以更快調撥資金作不法匯兌。另一犯罪集團涉嫌利用私家車等隱蔽方式協助賭客兌換金錢,並透過假聘用取得“藍卡”,藉以方便骨幹成員以外僱身份,經常往返澳門和內地從事“換錢黨”。
一案六億最大宗
自去年十月底《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上述一涉案犯罪集團的不法匯兌金額高達五億九千萬港元,賺取不法利潤逾二千萬港元,該案也是新法生效後,偵破最大宗的不法匯兌案。另一涉案犯罪集團的不法匯兌金額亦高達兩億港元,賺取不法利潤至少一百萬港元。司警表示,將跟進調查資金來源和流向,並追查在逃疑人歸案。
拘主腦骨幹42人
第一個犯罪集團,司警共拘捕九人,包括七男兩女,兩名內地男子為骨幹成員。九嫌年齡二十五至五十二歲,分別報稱娛樂場公關、食店負責人、藥物檢測員、維修員及無業。
第二個犯罪集團,司警共拘捕三十三人,包括十九男十四女,六名本地男子為主腦及骨幹成員,有人為兄弟或親屬。卅三人年齡三十至六十歲,分別報稱商人、銷售員及送貨員。司警對兩案同控以“犯罪集團”和“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其中,第一個犯罪集團,因一食店的本地男女負責人(夫婦),涉嫌協助犯罪集團兩名成員建立虛假勞務關係,申請假外僱證,加控“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兩案昨日上午一併移送檢察院偵辦。
借食店申請外僱
本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司警聯同內地警方展開不法匯兌專項行動統一收網。案情顯示,去年底,司警局接獲上海市經偵總隊情報,指有內地人在澳門以俗稱“跑單”協助內地犯罪團伙在澳門向賭客提供賭博用途的貨幣兌換服務。
司警局專責部門隨即調查,發現一犯罪集團涉嫌利用持有“藍卡”的假外僱,在路氹賭場一帶犯案。此集團自去年四月開始組織成員來澳,透過不同方式與澳門犯罪分子合作。自去年十月二十九日《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後至今,涉及不法匯兌的營運資金高達兩億港元,獲得不法利潤至少一百萬港元。
調查證據顯示,此犯罪集團由身處內地的主腦安排兩名骨幹成員透過本澳中區一家食店,以虛假方式申請獲得外僱身份,以便假外僱成員可以長時間自由進出澳門和內地從事“換錢黨”。假外僱成員租住氹仔一住宅單位,並購置一輛私家車作為運送兌換現金,身處內地的主腦會透過電話或網上遙距操控有關成員在澳門犯案。
私家車運送現金
本澳與內地統一收網行動中,司警派出卅五名人員到北區和路氹區七個住宅單位及中區一家食店搜查,共拘捕九名涉案本地及內地男女。檢獲四百三十多萬港元現金、十九萬六千澳門元及一萬九千五百元人民幣。另檢獲多部手機及一部疑用作犯案的私家車。內地警方同日在福建、廣東、安徽等省市拘捕包括主腦、骨幹成員在內二十多名犯罪集團成員。
與地下錢莊合作
司警局早前接獲檢察院通報調查一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經深入調查,發現一犯罪集團由六名本地男子在路氹及中區的賭場及周邊開設多家珠寶店及押店,並以售賣貴價貨品作為幌子,再透過三種方式為賭客不法匯兌金錢。
調查發現,為擴大不法匯兌的營運資金,此犯罪集團更與北區一家地下錢莊有密切合作關係,長期為涉案珠寶店及押店提供港元現金。司警經深入調查,證實有大量賭客曾到涉案店舖兌換金錢,兌換港元現金後便會到賭場賭博。
內地賭客認兌換
本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司警派出八十多人到路氹多個大型賭場酒店內七家珠寶店、一家位於新口岸區押店、一家商業中心內的辦事處、一個位於北區的地下錢莊,以及多個住宅單位搜查,先後拘捕三十三人,當中包括一名主腦及五名骨幹成員。檢獲逾一千八百萬港元現金、小量籌碼、四十八部電子設備、十二本財務帳簿、虛假交易單據和發票等重要證物。同時,司警局尋獲多名曾光顧七家店舖兌換金錢的內地賭客,他們明確指出曾到涉案店舖兌換金錢後再到賭場賭博。
兩集團暫無關係
此犯罪集團二○一九年開始在本澳賭場及周邊開設店舖經營不法匯兌。司警檢獲的證物中,根據帳簿的資料,自去年十月二十九日《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後至今,涉及不法匯兌的營運資金高達五億九千萬港元,獲得的不法利潤逾二千萬港元。司警表示,根據現階段調查資料顯示,暫未發現兩個犯罪集團有明顯關係,兩團伙有否合作,仍須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