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一船長疑公海遭船員殺害
【香港中通社二十五日電】山東威海海警局二十四日深夜發佈情況通報,三月十一日,山東榮成市一艘遠洋漁船在公海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一人死亡。威海海警局已於十二日立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涉事船隻正在返港。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偵辦中。
據內地媒體“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二十日凌晨,有網民小星(化名)在社交平台發帖稱,其身為船長的父親於三月十一日在印度洋公海海域作業時,被船員殺害並拋向公海。該網民表示,目前涉事船隻已被通知回港,預計四月初靠岸,兇手被控制在了船上,威海海警已經立案。
澎湃新聞引述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琮觀點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船舶航行應僅懸掛一國的旗幟,並且除國際條約或本公約明文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外,在公海上應受該國的專屬管轄。如果犯罪行為發生在中國籍船舶上,中國海警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且無論船舶位於何處。船隻駛回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關於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後續移送審查起訴等環節,與中國國內刑事案件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