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關原關長趙民被除黨籍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網、上觀新聞二十四日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紀委監委公佈,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監委對拱北海關原黨組書記、關長趙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趙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宴請及旅遊活動安排,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無償借用他人車輛;利用親屬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趙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海關總署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趙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湖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拱關三任關長被查
趙民二○一四年十一月任拱北海關關長、黨組書記。近年來,多名曾任拱北海關原關長的幹部,相繼落馬。二○二三年十月,拱北海關原黨組書記、關長周斌被查。周斌二○一七年七月任拱北海關黨組書記、關長。
二○二二年一月,海口海關原黨組書記、關長李藍雪被查。李藍雪二○一四年三月至二○一四年九月任拱北海關黨組書記、關長。